3月11日的《南方日报》上出现了一个硕大的“表”字,在这个字下面,又出现了一颗硕大的人头。原来,那是我们的肖揚大法官正在仰天大笑。
3月15日,汪洋书记会见广东代表团记者,赞扬这张照片“非常人性化地展示了共和国首席大法官的喜怒哀乐”,还说“报纸敢这样发这种照片,是解放思想的表现!”
这张照片的确好,不过让我不解的是,这个“表”字放在哪里干虾米呢?按照现在的样子,可以部分或完全地把“表”字给裁掉而不影响画面效果。难道是编辑真的觉得非要留出比人还要大三倍的空间?又或者,这个“表”字有何寓意?是“表扬”,还是“带三个表”,抑或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