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于《中国校园导刊》2008.4)

  两会落幕,新一届国家领导人上任。两会前后,中国的多所重点大学也更换了校长或党委书记,其中位于北京的高校变动最大。中国农业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高校的领导均有更换。
  对于大学校长这个被陶行知称为“学校灵魂”的职位,我们既熟悉,又陌生。以下三个问题可以被称为“常识”,但也许你了解得并不那么清楚和准确。

大学校长有多大?

  北京大学校长许智宏在2008年全校新年晚会上高唱一曲《隐形的翅膀》曾引发网友热议,有网友认为唱这首歌“太掉价”,“有失身份”。那么,这位被很多北大学生亲切地称为“许爷爷”的北大校长到底是什么身份呢?用我国的行政级别换算,他是副部级干部。副部级干部有多大?再高半级他就是封疆大吏,主政一方的省长、省委书记,或是国务院部委的部长、党组书记。
  有很多校长从副部级走向了正部级。本次两会上连任教育部部长成功,推出高校教学评估、京剧进校园等政策的周济曾经是华中科技大学校长,而现任科技部部长万钢则是在同济大学校长的位置上工作了3年之后得到部长任命。前一段时间风光无限的学术明星、教育明星,现在的政治明星陈章良,2007年底从农业大学校长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副主席不过是平级调动。
  大学的分类很多。坊间有名牌大学之说,政府有211、985工程,此外当然还有行政级别之差。目前,全国共有31所大学是国家确定的副部级高校(名单见图),这些高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为副部长级。与其他高校不同,这些学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任命要经过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国务院的任命程序。剩下的高校则分为两类,一般大学校长是司局级,一些较小的地方大专院校校长是副局级或正处级。
  官至副部级,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风光不已的事情,但有些校长并不喜欢谈论自己的行政级别。享受副部级待遇的哈尔滨工业大学校长王树国就曾经在“中外大学校长论坛”上表示:“我们的‘官本位’思想,习惯把人分成三六九等,连大学也要分副部级或正厅级,这是很荒唐的。”
  同是副部级的中国科技大学校长朱清时在两会期间参加网络访谈时也表示:现在大学的行政化趋势越来越强,中国大学“像个官场”。
  大学校长被纳入行政序列,官职不低,但又不愿以官相称,这或许是中国大学的一大特色。近年来,学界关于大学体制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北京理工大学教授,21世纪教育发展研究院院长杨东平撰文指出:应取消大学的行政级别,如大型国企已经实行的那样。建议首先取消“副部级”高校的级别以为示范。通过高校职员等级制的建立,最终取消高校各级官员的行政级别。
  等到大学真正成为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法人实体的那一天,大学校长们会不会因为丧失行政级别而懊恼?至少王树国和朱清时们不会。就像大学之大不在于大楼而在大师一样,大学校长之大,并不在于行政级别之大,而在于保障学术自由的贡献之大。

大学校长从哪来,到哪去?

  以周济、万钢和陈章良等人为代表的校长从政并不是简单的“学而优则仕”,因为如上文所述,校长这个职位本来就是在“仕途”体系中。陈章良们从大学走向了政坛,也有人从政坛走向了大学,例如两会前刚刚调任中国农业大学校长的柯炳生,调任北京邮电大学校长的方滨兴,以及调任北京中医药大学校长的高思华,就分别是从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国家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主任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司长的位置上“空降”。
  有媒体发表评论指出:大学校长不应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空降”,因为这有违“教育家办学”理念。不过,柯炳生和方滨兴其实都有5年以上的高校任教经历,柯炳生不仅曾在农大攻读硕士学位,在上世纪90年代还曾任农大副校长。
  去年8月,《中国教育报》曾经刊发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大学校长素质研究”课题组的“国内高校校长基本特征网上资料调查报告”。这项课题对国内1792所高等院校的现任校长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现任大学校长中有近半数(47.4%)曾任其他高校的校领导(校长、副校长或党委书记、副书记),平均任职时间为5.6年。也就是说,近半数的现任校长在担任现职以前,曾经在较长时期里担任其他高校的校级领导(大多为副职)。简单说,中国的大学校长主要来自高等教育系统内部。
  该课题组的调查结果还表明,中国大学校长担任现职的平均时长为4.1年,基本与一个任期相当。其中被调查学校中36所“985工程”的高校校长担任现职的平均时间为4.2年,101所“211工程”高校为4.7年,而2001年美国高校的这一数据则为6.6年。(详情见图)
  学界普遍认为,校长任期较短不利于办学理念的发挥,那么大部分高校校长卸任之后去了哪里呢?本刊记者在分析多所高校文革之后历任校长的去向后,总结出以下特点。
  文革结束后十年内,多数大学校长年龄较大,卸任时普遍已经年过七旬,他们大多选择了退休,安享晚年。
  随着干部年轻化政策的提出和实施,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大学校长的平均年龄逐步下降到五十多岁。这些校长在卸任后,带着仍然旺盛的精力投入到了新的工作当中。他们有的选择了参政议政,如曾经担任北京大学校长的丁石孙,离开北大后历任民盟中央副主席、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有的继续在教育领域发光发热,如曾任东南大学校长的韦钰离开东大后升任国家教委副主任;还有的则留在了学校,在担任名誉职务的同时继续自己的学术研究,如曾任清华大学校长的王大中现在是清华校务委员会名誉主任,去年,他和其他教授及单位合作共同完成的“10兆瓦高温气冷实验反应堆”项目还获得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大学校长和党委书记是什么关系? 

  在中国的政治体制中,党政关系是一个重要概念。具体到大学,则表现为党委书记和校长之间的关系。
  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高校曾经实行过校长负责制,但其后的大部分时期,都是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上世纪90年代,这一制度得到了《高等教育法》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明文确定。
  所谓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意味着学校党委拥有最高领导权,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学校的重大事务由党委决定和决策,校长执行党委的有关重大决策并接受党委的监督。简单地说,校长是具体职权的行驶者,党委书记则在较高的层次上进行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并不参与具体细微的行政事务。
  放眼国外,西方国家虽然没有党委,但它们的校长同样要接受领导,而非大权独揽。例如,美国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一般由董事会推选,并且对董事会负责;而法国则实行校务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事实上,中国的高校也有校务委员会制度。早在1950年8月,由政务院颁发的《高等学校暂行规程》就曾规定:“大学及专门学院在校(院)长领导下设校(院)务委员会”。其后经历数次变动,1995年11月《中组部、中宣部、国家教委党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高等学校,党委对学校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但要“建立健全高等学校的校务会议或校长办公会议制度,议决一切事项”。
  由此可见,校务委员会制度在大学校长和党委之外,引进了一个咨询审议机构。其成员一般包括学校和院系的部分负责人、工会主席,以及有办学经验或有较高学术造诣的教授、专家,一般由校党委书记任主任。以清华大学校务委员会为例,其每学期一般举行一至二次会议,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本着民主协商的精神审议校长提出的关系学校全局的决策,如办学方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与决算报告、重大改革方案等。
  当校务委员会的多数成员与校长的意见不一致时,除紧急情况外,校长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或报告上级主管机关。校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可受校长委托,代表学校参加校内外活动。每届校务委员会的任期与本届校长任期相同。
  校务委员会制度在高校内部治理中扮演了权力制衡的角色。这种制度还带来了一个副产品:在党委书记兼任校务委员会主任的高校,其书记在国际交往中往往以校务委员会主任相称,而省略“党委书记”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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