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中国媒体对圆明园铜兽首拍卖的报道可谓铺天盖地,但在这些报道中,新闻的本质——事实却成为了稀缺品。

比如,尽管要求佳士得公司停止拍卖圆明园文物的运动轰轰烈烈地进行了3个多月,但却无人真正做实事,政府也不愿出面当原告主体,华裔法国律师任晓红最后一周才接手官司,最后三天找到APACE做原告,最后一分钟提交诉状。然而,“没有合适的原告,没有适用的法律,比抗议更有效的是制定细致的诉讼计划,可惜也没有人做。”这些信息,直到上周《南方周末》的报道刊出,才为人所知。

就连事件的核心当事人,大部分媒体也找错了。大家一窝蜂地去采访事先声称要高调诉讼的首席律师刘洋,没想到这家伙什么都没做(至少什么都没做成),真正出面做诉讼的是法国人。

比如,在追讨文物的过程中,有没有国际公约可以派上用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995年有《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约》,但规定了追索期为50年,过期就难以追索;此外,该公约没有强制作用,且作为文物流入国的英法美等国根本没有加入公约。

再比如,这次拍卖总共进帐四亿七千八百多万美金,扣除佣金,还剩大约四亿一千五百多万,会全部捐献给不同的慈善基金。

中国媒体很少提及这个事实,反倒对挖掘和传播“佳士得大股东长期支持藏独”这样的消息得心应手。

挖就挖吧,至少得挖对了才行啊。可惜有些媒体整天犯些低级错误。

《环球时报》2月26日报道称:“佳士得拍卖行当地时间2月25日在法国巴黎拍卖了圆明园鼠首和兔首铜像,一位电话代理人当时以2800万欧元的价格买走了两件文物。美国彭博社曝光了这名神秘买家的身份,称该买家为佳士得专家托马斯·赛多克斯(Thomas Seydoux)。”

可是彭博社是这么说的吗?原文是这样的:“They were bought by Thomas Seydoux, Christie’s international co-head of Impressionist and modern art, on behalf of an unidentified telephone bidder.”原来是匿名买家打电话通过Thomas Seydoux买的!可见,学好英语是多么重要啊。

又比如,《成都商报》引用欧洲空客公司市场部负责人的话称,“(空客)今年没法与中国签署出口150架飞机的合同了,据估算,150架飞机总价值大约为100亿美元。”但实际上,根据空客的惯例,空客不会对尚未签署的飞机订单发表任何意见,更不会连具体的飞机数目都公之于众。空客负责人说,“据我们查询,这则消息来源于彭博社,应该属于翻译错误。而且彭博社引述的是一位‘空客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的话,此番言论绝非空客官方表态。”

仅仅是翻译错误导致的吗?我看未必,我们的记者总是容易陷入一种预先设定的立场之中,自己又缺乏常识,对最关键的事实却疏于质疑和查证。

正因为他们迷恋立场,喜欢煽动,却对事实不忠,所以常常会闹笑话。

2月27日的《环球时报》发表了一篇题为《记者亲历:兽首拍卖现场对亚洲人如临大敌》的文章,其中有一句话是这么写的,“拍卖现场对亚洲人如临大敌,见证了拍卖者的心虚。匿名买家以电话方式参与,试图躲避风险,但恐怕也很难如愿。”言语中充满了对“匿名买家”的鄙夷和嘲弄。

几天之后,真相大白:原来这个“匿名买家”是一个叫蔡铭超的中国人。这家报纸的态度立即大变,改用“中国买家戏耍佳士得”这样的大标题来表达对蔡的赞赏和推崇。匿名买家还是那个匿名买家,但在《环球时报》眼里,他刚才还是一个可鄙的小人,如今马上变成了民族英雄。如此善变,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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