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娇案侦查终结,她的最终命运尚不能定论,但至少,“防卫过当”的说法让人看到了舆论的力量,不管这力量能有多大,能有多真。

在一个健康的公民社会中,包括媒体报道、民众发言在内的舆论是一支重要的力量。同样,非政府组织NGO也应该是不可或缺的一个组成部分。如果说邓··娇案让人看到舆论的力量至少还在的话,那么这一案件同样也显示出中国社会中NGO的匮乏、脆弱和虚伪。

据说,中国最大的保护女性的NGO是“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这个NGO的名头真是响当当,在各种国际场合,它也每每被拿出来,作为政府“征询意见”的对象。在前不久中国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的报告中,它就赫然名列“参与国家人权报告征询意见的非政府组织”第一位。

不过,这个在国际场合频频露脸为政府撑腰的NGO,在邓案中面对一个小小镇政府却表现得好像缩头乌龟,先是失声很久,后来终于发了一个极短的消息

“全国妇联高度重视湖北省巴东县发生的邓··娇事件,据我们了解,当地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对此事件高度重视,并采取了有力的措施,我们相信有关部门会依法公正处理,也将密切关注事件的进展。”

短短一句话,将它的GONGO(Government-Operate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本质很好地表现出来了。所谓“重视”、“密切关注”只是套话,对“有关部门”的无条件“相信”是关键所在。“GONGO”这个词的发音不好听,让人联想到某种动物,不过,对于这样一个对Government选择无条件“相信”的“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这个词倒是挺适合的。

除了GONGO妇联,中国当然也有符合定义的妇女维权NGO,公益律师郭建梅创办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就是其中一家。在中国,以法律为武器,同时推动法治的确是最适合国情的NGO形式之一。不过,一些维权律师最近却遇到了麻烦。不难想象,像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这样的NGO要想在邓··娇案中为弱女子做些什么会有多么艰难。

NGO不被豢养,自然难活,还是GONGO活得滋润,但他们却失去了基本的发声能力。当邓··娇面临危险的时候,妇联无条件相信“有关部门”;当记者在野三关镇被打的时候,记协不说话。我们离一个真正的NGO繁荣的时代有多远,就离一个真正的和谐社会还有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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