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高等法院旁听庭审非常简单,只需要走进法庭给法官鞠个躬就可以了。不久前我旁听了一起串谋谋杀案的庭审,被告是5名黑帮男子。当我鞠躬、坐定后环视了法庭几次,却怎么也找不到被告——法庭里每个人都衣着光鲜,那些穿着“囚服”低头悔罪的“犯人”呢?

经同伴提醒,我才意识到:那几个坐在律师身后,被玻璃板隔开的小帅哥原来就是被告。只见他们个个西装笔挺,面色轻松,哪里像是什么企图串谋谋杀的“坏人”?庭审一结束,他们便鱼贯而出,大步离开。看着他们的背影,我才明白什么叫做真正的“无罪推定”:只要法院尚未做出最终判决,他们就是完全无罪的,他们有权保释获取自由,有权精心打扮自己以获取陪审团的好感。

(《南方周末》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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