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作手记写到第五篇,我想回头谈谈自己为什么会写这些手记。
作为一个刚刚毕业从事新闻工作的记者,每做完一篇报道,记录下自己的心得和反思,自然是一种积累和自我提高的过程。不过,我的“野心”不止于此。
我希望将新闻背后的故事展现给更多的人,这并不是为了满足大家对于“内幕”的窥私欲,而是希望修正人们对于媒体的认识错位——这些错位的表现可能有神圣化、污名化、神秘化、简单化,等等。我写出幕后的故事,是想用真实的案例告诉大家:媒体不是上帝,不是青天大老爷,它也必须在自己的规律下运行,也有许多局限性;但媒体和记者也决不是毫无廉耻之辈,社会责任是这个行业里许多从业者的内心支撑;做新闻不是玩魔术,也不是艺术创作,它有着自己的一套规范和操作流程;但做新闻也绝不像流水线安装零件那么简单,它受到许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传播学里有一个方向研究的是新闻生产(Newsmaking)。其实在我看来,了解新闻的生产过程也是媒介素养的一部分,如同了解政府的基本运作是公民的政治素养一样。了解新闻生产的人,一定会对媒体和新闻做出更客观、更全面的认识和判断,也能够更好地使用媒体。
基于这样的想法,我也愿将自己的工作手记作为进行小规模媒介素养教育的一个小小的尝试。当然,这并不是说我要当大家的“老师”,我没有那样的能耐,我只是希望扮演一个沟通者的角色。
二
在工作手记中,我不可避免地会谈感想、发议论,但我也知道,这些感想和观点是个人化的,它固然可能让读者对报道的理解更丰满,但也有误导的危险。比如在上一篇关于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剑昌的报道手记中,我表达了自己的一些看法,那都是我愿与大家分享的个人观点,不应被视作报道的补充,更不应被视作报社的立场。
除个人感想和观点外,我乐意与大家分享的是业务操作的问题,因为这也会带来相互的学习提高。不过我想,谈论业务问题有一个前提:就事论事,让技术的归技术,回到最具体的细节,进行坦诚、平和的交流。
之所以要确立这样的前提,是避免技术之外的东西,比如意识形态、价值观、刻板印象等等,干扰正常的业务讨论。汪晖的抄袭之争从学术问题演变成政治问题,就是一个不好的先例。而《南方周末》这份报纸的特殊性又决定了:倘若混杂进技术之外的东西,业务讨论很容易变成没有意义的口水战。
最近两天,豆瓣网上一篇名为《南周人有什么可牛逼的?》的文章引发了热烈的讨论,讨论中的很多内容都属于无意义的口水战,对于作者提出的“修辞”问题及举出的三个事例,反倒少有人细细研讨。
作者所批评的关于世博会的文章并不是我写的,但作者提供了两个链接(这里和这里),让我读到了两篇对自己作品的批评意见。我想,我可以试着就这两篇批评意见中反映的技术问题做出自己的回应,但仅限于技术问题。当技术问题被讨论清楚之后,其他的很多问题或许就迎刃而解了。
三
原文:
关于方可成同学,我之前不点名地说过他那篇《拆出人命的地方 官员果然个个还在》。按照当时他在校实习生的身份,所谓“多方查证”后的照实罗列,很可能只是上各地网站看下最近新闻——还在开会或者调研,“果然个个还在”。
写东西的第一要义是真实。我不知道关于一个领导在不在位到底需要怎样的“多方查证”才能知晓——问他自己,问他老婆,问他老妈么?可我们太多的时候就是被类似“多方查证”这样包裹之后的文章给糊弄到了(定义记者时我们认为他们会调查,但事实上他们很可能只是搜索,或者是抄袭),甚至还没有自我意识地被强化了错误的观念。写作者自己也意识不到自己在装逼,而真心实意地认为自己深刻。这是非常可悲的事情。
回应:
这篇报道的作者是记者赵蕾、我,以及实习生林春挺。当时,我被分配的任务是了解北京朝阳的张海墨、黑龙江东宁的靳清湖、北京海淀的席新柱、山东青岛的张霞四个拆迁户的近况,并查证相应的官员是否被问责。
我们要在报道中公布调查结果,自然要以负责任的态度发布准确的信息。我并不知道其他两人都通过哪些渠道进行了查证,就我本人来说,查证渠道包括:向拆迁户或其家属询问,向追踪报道各拆迁自焚事件的其他媒体记者询问,搜索公开报道,以及直接询问政府部门。
我认为使用“多方查证”这一短语并无问题,不存在失实,也不是“装逼”。“多方查证”并非为了证明自己深刻,只是在陈述一个事实,并说明我们得到的信息是多方信源共同确证的,并非只有单一信源的孤证,这是我们新闻操作的规范。
原文(评《催命营救》):
掺杂其间更多的则是他坐在广东办公室电脑前的主观见解。比如这段——
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消息表明,菲律宾方面对这起悲剧的直接制造者门多萨所要求重审的案子进行新的调查,这个终于犯下大错的警察,曾经遭遇什么“错误的决定”,我们无从得知。而在中国,媒体和网友仍在质疑菲方的救援行动,及时通报信息的旅行社兼职领队谢廷骏和成功带离一名非亲属孩童的曾绮丽则成为传唱的英雄,特别是最后被劫匪铐在前车门充当人盾并最终殉职的谢廷骏,更被誉为“香港骄傲”。
在他看来,菲律宾救援不力不该是我们首先应该追究或者过分追究的事情(可这不是充满人权关怀的国际法允许我们做的么?),把谢廷骏捧上天更是错误的(因为央视宣传了?)。我们应该去问问,为什么门多萨会走上这条路?(放下悲痛而煞有介事地干涉菲律宾内政?)
同胞糊里糊涂地惨死异国,特别是看到菲律宾总统接受采访的笑脸之后,我想,只要是个中国人,都会愤慨。
当然,在方可成以及南周其他记者看来,可以有美国的立场(他们可以有朴素的爱国主义),也可以有世界的立场(那是捧上天的普世价值),哪里有什么中国人的立场呢?尽管这份报纸只是因为生在中国当下这个莫名其妙的知识环境里,一群半桶水的读书人才有了装逼的可能。
回应:
这段话陈述了几个事实:菲律宾方面没有挽回错误的意图,中国人在质疑菲方的行动,谢廷骏和曾绮丽被誉为英雄。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被理解为“菲律宾救援不力不该是我们首先应该追究或者过分追究的事情”,“把谢廷骏捧上天更是错误的”,这与这段话表达的意思恰好相反啊。我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或许各位可以帮我判断和分析一下。
原文(评伊春空难报道):
如果这是南周多数报道完成的方式,那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情。读者去不了现场只能听说,你是记者,实地调查应是本分,也靠听说?
回应:
伊春空难的报道是极特殊的情况,既不能缺席,又无法赶到现场。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抵达新闻现场是记者的职责,可以留意每篇报道记者署名后的“发自××”。
原文:
异常严苛?被新闻审查了么?据我一个在南周实习的同学讲,同样的选题,他采写的是一个比较温和但能够反应其中问题点的例子,被毙了;过了一段时间,同样的选题找了个“反动”意味浓厚的切入口,就通过了。
回应:
《南方周末》绝对不会因观点的“温和”或“反动”来选择稿件。在这里,由于你没有提供详细的信息,所以无从查证你所说的情况,如果你同学愿意的话,大可以让他把前后两篇报道贴出来,由大家评判。
原文(评《催命营救》):
角度就已经错了。事情本身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如何与别人不同,要出奇出新。新奇本身并没有错,但脱离了事实的底子去出奇出新,很可能就只能是拼凑、意淫和杜撰了。
回应:
对于《南方周末》来说,事实永远是最重要的,“出奇出新”是媒体竞争的手段,但绝不会以违背事实为代价。在整篇文章中,这位作者一直在强调报道“脱离了事实”,说我在“拼凑、意淫和杜撰”。我想郑重说明的是:我的采访写作决无意淫,决无杜撰,有的只是信息的获取和整合——这些信息都是事实,并无虚构。如果认为存在虚构和失实,可以指出具体的段落和句子,进行细节的技术探讨。
那请问你对他说的南周的“修辞”问题有些什么思考呢?
“修辞”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新闻报道离不开修辞,当然不恰当的修辞也可能会损害事实。就米兜举的三个例子而言,我倾向于认为,例子中的修辞并未损害新闻真实性。
而在中国,媒体和网友仍在质疑菲方的救援行动,及时通报信息的旅行社兼职领队谢廷骏和成功带离一名非亲属孩童的曾绮丽则成为传唱的英雄,特别是最后被劫匪铐在前车门充当人盾并最终殉职的谢廷骏,更被誉为“香港骄傲”。
而···,···仍···,···则···,···,更···。
把上面这些字去掉,再读一遍试试……
别告诉我没区别,你要坚持认为没区别下次见面了别说你是北大新闻硕士。
by 北大某师兄
去掉了这几个字,表意上当然有区别。然而问题是,区别在哪里?加上了这几个字就等于说“菲律宾救援不力不该是我们首先应该追究或者过分追究的事情,把谢廷骏捧上天更是错误的”吗?
我并不这么认为,而且之前根本没有想过居然还可以被这么解释。
“而……仍”表示对菲律宾方面的质疑在继续。
“则”是一个转折连词,它连接了人们对菲律宾的质疑和对谢、曾的称赞,如果没有这个连词,句子会不通顺。
“更”表示递进。这几个词都是非常正常的连接词,有何异样吗?
然而问题是,区别在哪里?
有何异样吗?
—————————————–
你先自己想想吧,区别到底在哪里? ——“有何异样”这样的反问,说明你依然觉得没区别,至少不知区别在哪里~~~
我的确不明白,请你指点
1,汉语是没有时态的,
媒体和网友在质疑菲方的救援行动
这样一个表述,已经是在表述现在进行时(借用一下)了,再加上一个“仍”,意思就变了,不是在强调“继续”这个事实,而是在强调这个质疑居然“还在”搞!
2,现在没空了,待会儿回来接着写……
有点事儿忙活了几天,突然想起来还有这儿才写了一半,可现在再回来一看,突然发现,原来自己就是一傻蛋
~~~屁事儿不懂一小孩儿写一些自己都不知道是啥的字儿,我这儿还吃饱了撑的在这儿argue~~
你自己玩儿吧,真正的中国是啥样,你二十年内也明白不了~~~
有你这样的校友,真遗憾。
这么多年看这么多口水战,看这么多讨论……
得出一个现象:语言颠覆的始终是语言,而不是价值……
礼尚往来,这是我的回应http://blog.renren.com/blog/224486792/488845372?isDeclare=false
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消息表明,菲律宾方面对这起悲剧的直接制造者门多萨所要求重审的案子进行新的调查,这个终于犯下大错的警察,曾经遭遇什么“错误的决定”,我们无从得知。而在中国,媒体和网友仍在质疑菲方的救援行动,及时通报信息的旅行社兼职领队谢廷骏和成功带离一名非亲属孩童的曾绮丽则成为传唱的英雄,特别是最后被劫匪铐在前车门充当人盾并最终殉职的谢廷骏,更被誉为“香港骄傲”。
这段话的确陈述了你说的那三个事实。但你说“而在……,……仍在……则成为……特别是……更被誉为……”这几个词串连起来,我想,我评论说——在他看来,菲律宾救援不力不该是我们首先应该追究或者过分追究的事情(可这不是充满人权关怀的国际法允许我们做的么?),把谢廷骏捧上天更是错误的(因为央视宣传了?)。我们应该去问问,为什么门多萨会走上这条路?(放下悲痛而煞有介事地干涉菲律宾内政?)——并不是莫名其妙的吧。
可你还是没有论证“而在……,……仍在……则成为……特别是……更被誉为……”何以导致你从中看出的作者观点倾向的啊。我不是你,不像你那样觉得这是显而易见的推导。相反我觉得这只是事实的陈述。
一群学者啊 😕
不同意你说汪晖抄袭是一个学术问题。抛开一切外来因素,只从他抄袭来说,的确是一个学术问题。但一个学者的行为引发的问题,是否会溢出学术范围,溢出学术范围是否就没有新闻价值,随带引发的其他问题是否就应当剥离,是否一定不能连带讨论和放在汪晖抄袭这个大题目下说。对这一点,还可以问很多问题,但总体感觉,汪晖抄袭可以不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而当这个问题早已经超越学术问题并引发多重关联事情后还坚持说这仅仅是一个学术问题,并不是一个很妥当的立场。到了这个时候说汪晖抄袭是一个学术问题,这么说已经将仅仅这两个字隐含在抄袭和是之间。
当然,你说的也有道理,汪晖抄袭事件的影响已经超越了学术之争。我们在看待这起事件的时候,要考虑很多方面的因素,但是,在判断根本问题——究竟有没有抄袭的时候,还是应该回归学术,就学术论学术。
技术层面的讨论我绝对支持,但是涉及人身攻击,是可忍孰不可忍了
支持您的工作手记~ 😀 ~~~方兄您这以一敌百的…..在广东话里是这样形容的,几百人拿着枪射过来,你一个人用支AK47挡嘛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