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讨论微博辟谣的问题时,有两个关键的概念需要区分清楚:权利(right)和权力(power)。
窦含章、吴法天等人“自带干粮”组建“辟谣联盟”,是他们几个人的权利。不论他们究竟辟了些什么谣,不论他们究竟犯了什么错,就算他们公开声称自己就是要为政府说话,只辟民谣不辟官谣,我们都无法否认、剥夺他们的这项权利。
同样,无论“辟谣联盟”成员如何标榜自己的伟大光荣正确,他们都无法强迫他人相信他们的辟谣,也无法否认、剥夺他人批评“辟谣联盟”的权利。这种批评只要在一定限度内(比如,不故意侮辱、诽谤),就是他们不得不承受的。
从最理想的情况来看,这正是一个“观念的自由市场”。“辟谣联盟”要反对某些言论,那么任何一个人也都可以组织“反辟谣联盟”来反对“辟谣联盟”的言论。同样,还可以继续组织“反反辟谣联盟”和“反反反辟谣联盟”……
按照古典自由主义的理念,在自由的、开放的、持续的竞争中,真理会最终胜出。从这个角度上说,我欣赏“辟谣联盟”的做法,他们公开表达了自己的观点(不管这种观点真诚与否),搅动了观念的市场,激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竞争,有可能会让真理得以从竞争中胜出——当然,必须说明,我欣赏他们的做法,不代表我认同他们的观念。
从头至尾,“辟谣联盟”都是在行使自己的权利,他们能做的只是批评而已,有一件事他们是绝对无法做到的:给反对者的嘴巴贴上胶带。
二
但有一个组织可以做到,它叫微博服务提供商,对于大多数网民而言,便是新浪。
去年11月,新浪组建了微博辟谣小组。这个小组和“辟谣联盟”的最大区别,是它可以动用权力,直接干预言论的自由市场。这些权力包括:删除微博、禁止转发、禁止发言、禁止被关注、删除账号……
下一步,这个小组还计划给被他们核实为谣言的微博贴上“不实信息”的标签——想一想,这意味着什么?就好像你和另几个男人一起,要去竞争某一个美女,结果村长过来说:你就是个骗子,甚至要把你驱逐出去。
也许你真是个骗子,但问题是:万一你不是呢?万一村长收了其他几个人的贿赂呢?万一村长是被国王所逼呢?
这里面存在的问题太多了。本来,美女是冰雪聪明的,她可以通过察言观色自己分辨出来谁是骗子,谁是真心爱她的。现在村长横插一腿,谁给了他这样的权力?
正如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中所言——
“虽然各种学说流派可以随便在大地上传播,然而真理却已经亲自上阵;我们如果怀疑她的力量而实行许可制和查禁制,那就是伤害了她。让她和虚伪交手吧。谁又看见过真理在放胆地交手时吃过败仗呢?她的驳斥就是最好的和最可靠的压制……如果我们竟致采用查禁制,那就非常可能是查禁了真理本身。”
新浪微博动用禁言、删号权力介入辟谣,就是一种压制和查禁,这种压制和查禁比“辟谣联盟”可能造成的危害要严重得多,因为它很可能查禁了真理本身,很可能威胁言论自由,而后者,顶多只能让真理更加雾里看花而已。
三
当然,古典自由主义并非人人信奉。支持新浪组建官方辟谣小组干预言论,也有一定的道理,这主要包括两方面——
其一,真理并不一定能够从观念的自由市场中竞争获胜,有时候获胜的反而是谬误。以上面的比喻来说,那就是:美女很可能不是冰雪聪明的,她很可能被骗子的花言巧语所迷惑。所以,如果能够有官方权力的介入,如果村长能够将骗子驱逐出去,也许能够更好地维护真理。
其二,新浪微博是新浪开放运营的平台,作为一家商业公司,新浪有维持平台安全的权利,有些谣言可能伤害这个平台,所以需要得到处理。再者,用户注册时都需要同意一个协议,新浪有权依据协议作出删除内容、注销账号等处罚。
我认为这两种说法都是值得考虑的(虽然不是全然接受,比如,新浪微博的用户协议中有一些很恐怖的内容,大家可以自己去查看),所以,我并不决然反对新浪组建辟谣小组,对传谣用户作出处罚。但是,这有一个前提,简单来说,那就是明晰的规则。用胡泳老师的话说,就是:“操作者是否有足够的判断力?程序是否透明?是否允许申诉?用户所犯的错误与得到的处罚之间是否匹配?这些都要有明确的说法。他对你监督,你对他却不能反监督,这肯定是有问题的,因为任何权力都需要监督。”
很可惜,现在的新浪官方辟谣没有明晰的规则,至少普通用户看不到。而这,也是国内UGC网站的通病,正如我在豆瓣的遭遇,也正如贾葭、宋石男、麦田等人退出新浪微博时的遭遇。
新浪辟谣小组的工作很辛苦,许多谣言核实起来也非常困难,有的跟我们传统媒体做调查报道差不多。我无意于批评这个小组里的成员——他们的确做了很多澄清事实的努力,为真理的提前胜出贡献了力量。但我想,你们的决策层应该有所反思,有所警醒。在这样一个事关公共利益的言论平台上,商业公司的社会责任并不是一句空话——你是否能够依照明晰的规则地对待用户,是否能够在用户协议中不写霸王条款,是否能够秉承开放的心态,这些细节都能表明,新浪是否一家负责任的互联网企业。
略作总结:我尊重各种每一个个人、组织进行辟谣的权利,但我警惕权力介入辟谣。如果权力一定要介入,则必须遵守公开、透明、合理、可申诉、可救济的规则,且权力本身受到有效的监督和制约。
这也是我为什么要在“辟谣联盟”成为热门话题的时候,不去关注窦含章等人,而是将目光聚焦在新浪官方的辟谣小组上,在8月11日的《南方周末》上采写了这样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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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写时间:2011年8月5日-8月9日
采写地点:北京
稿件名:《谣言止于微博?》
刊发版面:2011年8月11日B11调查版
感觉抑或错觉:言论自由往往受权力牵绊。
当有些人发表错误言论或谣言,他们或许更多地是出于对这个社会存在问题的关心,只是自己未进一步去查探消息的准确性抑或言论过激或偏差而招非议。对于这些人,新浪等媒介是否可以作为引导者或教育者的方式进行指引和教育,而非禁言删号?当然,我知道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对于新浪来说,经济利益之上,如果不用强力的“权力”一次解决,就必须付出更多人力与资源处理,也必须承担这些言论带来的“负面效应”。
那对于一些恶意并多次散布谣言者,那我绝对支持删号禁言,因为这些人背后或许为了某些利益或存心蛊惑大众的思想而存在的不良集团,他们更可能是和谐的破坏者。
然而,如果界定这二者区别,还需要一把公正公开的“尺”。
有人说“绝对的言论自由等于无自由”,可我却觉得我们现在还没到言论非常自由的时期。倘若真有一天到了言论过度自由时,我相信人眼是尺,人心是秤,流言止于智者。
写的真好 很有帮助 忍不住顶一个
感觉两男追逐美女那个比喻不太恰当。真理自己并不具备主体性。美女冰雪聪明,能选择对的另一半,而真理自身并不能起到这个作用
最近在广州南周实习。我因为最近写这方面的论文所以对辟谣这个比较感兴趣。我想说一下新浪微博辟谣的新进展:2012年组建了专家委员会来进行辟谣。说几个关键点1专家团几百人组成2判定团随机从专家中抽9名3少数服从多数投票4新浪再给出惩罚。裁判员和运动员分开是否能解决辟谣的权力归属问题?详细的可以邮件讨论。新浪制度戳http://service.account.weibo.com/roles/zhidu
你能否写篇文章谈谈这个?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向你约稿,发在这个博客和我的微信公众账号“新闻实验室”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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